我所在的是一个私有企业,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是每周星期六.星期天是休息日,可上了三年半了,一天假都没有放过,就连过年都是正常上班,也没有加班费,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休息权和获得加班报酬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您的权益
2011-04-25 13: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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