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

咨询者 : fa218934 - 河北     时间 : 2011-04-25 13:36:55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的房产当初在分家的时候是我父亲和我各持一半,但后来为了变更房主姓名便与我父亲公正了一份赠与证明,将户主改到我名下,现在我妻子要与我离婚,我父亲是否能先收回他的一半房产?(在公证时,我姐姐并未到场,是别人代签的)。 补充说明: 分家是在婚后发生的,被赠与人是我自己。 明天就要开庭了,如果公证无效的话,我应该走怎样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件事情? PS:我昨天接到传票,明天就要开庭,这是否合理,不合理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延期?

  最佳答案

吴君瑜律师   [广东]    13421398256

公证有效,但不特别说明不包括你妻子 的话,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1-04-25 13:37:4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