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和一个私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上班1年半了,从没给我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只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还有就是合同上写的每月15号支付上月工资,但是每个月都是25号才发工资,我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等等! 四是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维权!等。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2011-04-25 14: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