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江苏徐州铜山区三堡镇徐村20号,老人跟三个女儿的其中一个女儿生活的,老人在世的时候把房子过户到一起生活的女儿名下,现在两个老人都去世了,其他二个女儿来争房子和土地,要把这个女儿告上法庭,请问其他二个女儿没有赡养老人,能分房子和土地吗?
你好,老人有权利处分他们的财产。
2011-04-25 16:55:43
可以,只是在分割老人遗产时应适当少分或者不分。
2011-04-25 16:57:24
老人有权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老人在生前把房子过户到女为名下,可以认定为赠与行为,该房产已经为该女儿一人所有,其他女儿无权主张。
2011-04-26 10:21:29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2011-04-26 2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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