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交离职申请表,还要求公司给予补偿金,法律支持吗?
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1-04-25 17:22:38
1、如果员工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本人是专业劳动律师,具体可来电咨询。
2011-04-26 1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