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和婆婆离婚二十几年了,现在各自都有了新家庭,但都没有小孩,就我老公和他姐姐俩姐弟,我老公本来判给公公,但由于他不会带小孩,那时我老公才五岁,我婆婆看小孩太小了,就自己接回来自己带了,现在已经三十几岁了,在这期间,他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给我婆婆,我婆婆一个人带两个小孩,现在他名下有一懂房子,还有一张价值三十万的车,我们现在要求分家产,应该怎么分?他的第一继承人是不是我现在第二任婆婆?
你公公的第一继承人是他的现任妻子和他的子女(就是你老公和他姐姐)。但是现在要看房产和车是不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如是就必须再分二分之一给他现任妻子,剩下的二分之一再由前面说的三人平分。
2011-04-25 18: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