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规定,在非正常工作日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按调休处理;我马上要辞职了,但是还是10多天的加班没有调;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做?可否要求公司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在离职的时候把加班结算成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我要如何取证?或者有没有其他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公司一方承担举证的义务,其不能完成举证义务的,应该完全按照你的陈述办理,你不需取证。
2011-04-25 20:26:55
加班的事实先由劳动者取证,劳动者知道公司有证据,不提供,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2011-04-25 22:38:51
如果能证明加班的存在,公司应支付加班费。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4-26 1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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