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在一家公司里于人疯逗打闹,公司领导给我强行开出了警告,我不签字, 公司领导以此借口,加上员工手册的条款, 并且强行要我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注:于人疯逗打闹并未造成公司的经济财产损失 他们说有摄像头拍的照片为证, 我很无赖,不知道怎么办了 谢谢帮忙解答一下! 谢谢了
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4-26 10:24:33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不许打闹,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2011-04-26 10:33:17
该行为不应认定为严重失职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4-26 1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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