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买了一个独资公司的所属的厂房、土地及设备,在买卖中协议可以约定协议生效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与我公司无关,有效吗? 一个朋友分析说,买卖协议生效后我公司获得百分之70的股份,也就是合伙了,对以后的债权债务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吗?
你们购买的是独资公司的所属的厂房、土地及设备,不是公司!!!! 如果属于参股,就不是独资企业了,应当变更工商登记! 不变更工商登记的,如果不规范化运作,确实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11-04-26 15:36:13
你们公司买另一个独资公司的厂房、土地及设备,属于资产收购,约定转让资产的独资公司本身的债权债务与你公司无关是双方的一种约定,应当有效。如果你们公司收购对方公司的70%股权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这个公司就已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独资公司的法定条件,因此,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效责任,其本身的债权债务就应当由被收购的公司资产承担。
2011-04-26 16:01:26
对双方有效。建议委托律师审核,以更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其他问题,为了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或面谈。
2011-04-26 21:22:03
如果购买是设备、厂房,不是股权的话,不承担其债务。 除非已经设立抵押登记。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4-27 12: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