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七月从二房东那里转过来一个饭馆,装让费10万。房租一年四万,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得知房子要拆,我去和二房东商量退还一部分转让金,他不同意,并劝我将其转让给其他人。我不干,他还说算我倒霉。但是二房东和一房东签的合同上说,不得将其私自转让或出租。我想问一下,我能得到赔偿吗?要想得到赔偿,需要做些什么呢?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让给二房东,该转租合同是无效的,二房东可要求解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二房东退还转让费。
2011-04-26 16: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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