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十几年前在老家爷爷有2亩地,种了十年后被大队所占有,用等面积的另一块地换用,又过了五年那个大队占用的地被一个企业所征用,还陪给了一定的钱,请问爷爷有那份地所得的赔偿吗?
因为已经认可大队换用地,所以原来的地被征用赔偿,一般情况下你无权要求分得赔偿。除非你爷爷向法院起诉推翻了双方换地的事实,法院认定双方互换的土地无效,你爷爷仍是原土地的占有人,才有权获得对该地征用赔偿。
2011-04-26 17: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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