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临街二楼居住,自从楼下08年开饭店以来,油烟、噪音、卫生影响使我无法忍受,多次找饭店协商没有明显结果。10年11月底由于不慎漏水给饭店造成很小损失,结果饭店起诉我财产赔偿一案,饭店对我的损害时间长,损害程度大,我想让法院两案并一案审理,可法院却不同意,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对恶人先告状应如何应对?
可以提出反诉
2011-04-26 17:52:49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更好些
2011-04-26 18:41:56
另行起诉。积极应诉。如需帮助电联
2011-04-26 19: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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