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常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时限

行政法基础 - 其他行政常识 阅读:2587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从受理之日起城八区十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其他区(县)十二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临时《居民身份证》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发给证件。

相关常识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