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要求更正的,办理更正业务的地点为: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和属于更正车身或者车架号码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更正其他登记内容的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不收费。
四、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还需交回原号牌。
五、住所的地址是指:
(一)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二)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