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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追诉标准
刑事诉讼 - 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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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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