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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登记

房地产 - 开发评估 阅读:3175

申办条件(办理须知)

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

办理程序

1、5个工作日;

2、由建设局办事大厅( )窗口收验材料;

3、核验材料后符合要求的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加注新的有效期。

提交材料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报表》(一式两份);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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