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 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 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1.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2. 家庭户口簿(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3.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4. 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5. 引进的专业人才须持有关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