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验资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6、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