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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范围 阅读:4328

问:对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答:劳动保障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发生的劳动争议;

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处理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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