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3、炸药库用地;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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