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 〕 号 __________: 经调查,你(单位) 你(单位)违反了 依据 ,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 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处罚机关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