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国用(2000)0002
土地登记
审批表
××市 人民政府
200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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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者(人、方) │ /者(人、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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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姓名 │ 龙×× │ 法人代表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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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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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 国 有 │ 单位性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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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 │ 主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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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市新华路2号 │ 通讯地址 │ (略) │
│ │ 邮编:(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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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坐落 │ ××市新华路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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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号 │ 50.00—50.00 │ 地 号 │ 02—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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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土地农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公顷) │
│ ├───┬──────────────────────────────────────┤
│ │ │ 其中地类面积 │
│ │ 土 ├──┬────┬───┬─┬───┬───┬─────┬───┬───┬──┤
│ │ 地 │ │ 其中 │ 园 │林│ 牧 │居工 │ 其中 │ 交 │ 水 │未土│
│ │ 总 │ 耕 ├──┬─┤ 地 │地│ 草 │民矿 ├─┬───┤ 通 │ 域 │利 │
│ │ 面 │ 地 │ 旱 │水│ │ │ 地 │点用 │宅│ 企设 │ 用 │ │用地│
│ │ 积 │ │ 地 │田│ │ │ │及地 │基│ 业用 │ 地 │ │ │
│ │ │ │ │ │ │ │ │ │地│ 建地 │ │ │ │
│基├───┼──┼──┼─┼───┼─┼───┼───┼─┼───┼───┼───┼──┤
│本│ / │ / │/ │/│ / │/│ / │ / │/│ / │ / │ / │/ │
│情├───┴──┴──┴─┴───┴─┴───┴───┴─┴───┴───┴───┴──┤
│况│ 城、镇、村土地(含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调├───┬───────┬─────────┬───────┬────────────┤
│查│独 使 │ 面 积 │ 14523.0 │ 土地用途 │ 住 宅 │
│结│ 用 ├───────┼─────────┼───────┼────────────┤
│果│自 权 │其中:建筑占地│ / │ 土地等级 │ ⅲ │
│ ├───┼───────┼─────────┼───────┼────────────┤
│ │ │ 面 积 │ / │ 权属性质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共 使 ├──┬────┼─────────┼───────┼────────────┤
│ │ 用 │其中│面 积│ / │ 使用权类型│ 出 让 │
│ │有 权 │分摊├────┼─────────┼───────┼────────────┤
│ │ │ │建筑占地│ / │ 使用期限 │ 70年 │
│ ├───┴──┴────┼─────────┼───────┼────────────┤
│ │ 申报建筑物权属 │ / │ 终止日期 │ / │
│ ├───────────┼─────────┼───────┼────────────┤
│ │ 建筑物类型 │ / │ 标定地价 │ 1452.30万元 │
│ ├───────────┼─────────┼───────┼────────────┤
│ │ 建筑容积率 │ 2.5 │ 申报地价 │ 1307.10万元 │
│ ├───────────┼─────────┼───────┼────────────┤
│ │ 建筑密度 │ 0.4 │ 建筑限高 │ 2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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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 │
│ 地 类 │ │
│ 权 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土合字(2000)第603号 2000年7月15日 │
│ 属 、 │2.《关于××市人民政府将02—03—35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新华贸易有限公司的 │
│ 来 编 │ 批复》 ×土用偿字(2000)第26号 2000年7月31日 │
│ 源 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用地的批复》 2000年8月1日 │
│ 证 、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收据 2000年8月5日 │
│ 明 日 │ │
│ 文 期 │ │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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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他权│ │
│项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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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审 │ 该宗土地为国有土地,××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于2000年8月1日,经××省土地管理│
│查 │局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住宅,出让期限70年,出让│
│人 │金为1730.10万元。出让金已于2000年8月5日一次付清。根据地籍调查并经初步审查,该│
│员 │宗地实际界址清楚,土地面积与出让面积一致为14523.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符│
│初 │合法律规定,批准文件有效。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市新华贸易有限公司办│
│审 │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
│意 │ │
│见 │ 审查人:高×× 2000年8月10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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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土关│ │
│地审│ 初审过程符合要求,初审结果正确。 │
│管核│ 同意报请批准土地登记。 │
│理意│ │
│机见│ │
│ │ 负责人:毛 × (公章) 2000年8月15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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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批│ │
│证准│ 准予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
│机意│ │
│关见│ 负责人:杨×× (公章) 2000年8月20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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