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第 号 兹证明 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与 、 的共同代理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前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 与 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省 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