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文书

民事裁定书(驳回海事公示催告申请用)

2025-12-25 阅读:1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驳回公示催告申请用)

                 
(××××)×海法催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向本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申请不成立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公示催告申请。
  案件受理费……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说明:
  本样式供海事法院在受理海事公示催告申请的案件后,经审查不符合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条规定的条件,决定驳回申请时使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