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
(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用)
(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用)
(××××)×海法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名称和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认为……(简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自即日起,扣押被申请人×××所属……(写明停泊港口、船籍和船名);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写明货币名称和数额或法院认可的其他财物若干等)担保。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