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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无期徒刑用)

2025-12-26 阅读:1263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存根)              
  (无期徒刑用)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
  │主  刑 │             无  期  徒  刑             │
  ├─────┼──────────────────────────────────┤
  │起刑日期 │                      年 月 日   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签发人:           经办人: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入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0-2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
  │主  刑 │             无  期  徒  刑             │
  ├─────┼──────────────────────────────────┤
  │起刑日期 │                      年 月 日   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送交罪犯羁押单位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0-3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回执)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法院:
  你院    年  月  日(    ) 刑 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已收到。
  罪犯   已于    年  月  日送往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此联由羁押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40-4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罪犯        :
  你犯     罪,经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刑起刑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发给罪犯本人收执
                   
  样式140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罪犯羁押单位交付监狱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时使用。
  二、本样式第一、二联的抬头,填写羁押罪犯的单位名称。
  三、“执行根据”栏填写生效的裁判文书。即:
  (一)一审结案的,只填第一审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二)二审结案改判的,只填第二审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三)二审结案维持原判的,既要填写第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又要填写二审法院生效的刑事裁定书。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或者自诉状复印件、结案登记表等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
  五、没有内容可填的空栏,应当画上一道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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