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用)

2025-12-26 阅读:2155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存根)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法院: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
  │主  刑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年 月 日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   起算日期   │       │   届满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签发人:           经办人: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入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39-2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
  罪犯     经依法判处刑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按照本通知送交监狱执行。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     │
  ├─────┼──┴───┴───┴────┴───────┴────┴─────┤
  │家庭住址 │                                  │
  ├─────┼──────────────────────────────────┤
  │罪  名 │                                  │
  ├─────┼──────────────────────────────────┤
  │主  刑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年 月 日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
  │   起算日期   │       │   届满日期   │ 年 月 日     │
  ├─────┬───┴───────┴──────────┴───────────┤
  │附加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
  │执行根据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
  │     │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刑事裁定书           │
  ├─────┼──────────────────────────────────┤
  │备  考 │                                  │
  ├─────┴──────────────────────────────────┤
  │   签发人:           经办人:                │
  │                                        │
  │                                        │
  │                            (院印)         │
  │                          年  月  日        │
  └────────────────────────────────────────┘
  
  此联送交罪犯羁押单位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39-3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回执)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法院:
  你院    年  月  日(    ) 刑 字第  号执行通知书已收到。
  罪犯    已于    年  月  日送往      执行。
  
                             
(公章)
                           年  月  日  

  此联由羁押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法院入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39-4                 
  
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    ) 刑 字第  号

  罪犯     :
  你犯       罪,经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现交付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二年。
  起算日期:    年  月  日。
  届满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院印)
                          年  月  日  

  此联发给罪犯本人收执 
                   
  样式139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通知羁押罪犯的单位交付监狱执行和通知罪犯本人时使用。
  二、本样式第一、二联的抬头,填写羁押罪犯的单位名称。
  三、“执行根据”栏,填写生效的裁判文书。即:
  (一)一审判决后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填写一审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刑事裁定书;
  (二)二审改判的,只填写二审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三)二审维持原判的,既要填写第一审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又要填写第二审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裁定书。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交付执行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或者自诉状复印件、结案登记表等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
  五、没有内容可填的空栏,应当画上一道斜线“/”。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