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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撤销、变更一审裁定用)

2025-12-25 阅读:1520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
  (二审维持、撤销、变更一审裁定用)                      
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裁定。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述原审裁定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裁定结果以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二审裁定维持、变更或者撤销一审法院裁定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的,表述为: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第二,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裁定;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三,变更原裁定的,表述为: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裁定;
  二、……(写明变更裁定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样式17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制订,供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不服第一审刑事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刑事案件后,按照审理查明的事实,决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或者变更原裁定时使用。
  二、由于不服一审裁定而上诉、抗诉的案件,主要是程序问题,内容单一,因此,制作本裁定书时,要求文字简洁、明了。
  三、本样式是按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模式设计的。如果适用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公诉案件、自诉人提出上诉的自诉案件和其他案件时,首部各项和其他各处如何改动,可以参阅第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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