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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2025-12-24 阅读:199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或驳回申请人××××破产还债的申请)。
  ……(准许破产申请的,写:“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驳回破产申请的,写:“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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