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文书

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

2025-12-24 阅读:1535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复查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指令再审或提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决定提审的,写:“本案由本院进行提审”;指令再审的,写:“本案指令××××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