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文书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2025-12-25 阅读:1675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提起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