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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材料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5-12-27 阅读:1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 )年检内不予受理字[   ]第   号
  

  :
  经审查,提交的年检材料存在以下问题,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材料不全,还缺:
  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
  年度资产负债表;
  年度资产损益表;
  审计报告;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经营单位的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年检报告书内容不完整:  
  请在6月30日前提交齐全而且内容完整的年检材料,逾期将承担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法律责任。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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