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内不予受理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提交的________________ 申请,我局决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如对本不予受理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三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适用于各种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