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商合格备〔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自行拟定的 合同格式条款于 年 月 日报本局备案,自出具本签收单之日起,视为备案。 备案号: 。 如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有违反《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局将书面建议你单位予以修改。 (专用章)年 月 日 提示:《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七条:经备案及听证的格式条款,不排除提供方因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