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应用解释》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市 区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经讨论,决定本业主大会会议的议程是:
一、讨论通过业主公约;
二、讨论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讨论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五、
上述一~ 事项需投票通过,请全体业主准时出席(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收取业主的赞同票或反对票准时出席)。
上述事项的书面材料,已在小区 处公布;相应的选票,由筹备组分发至各业主(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选票由代表分发业主并负责收取)。
如对上述内容有疑问,或想了解更详细情况,请在 年 月 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 地 址:
电 话: 时 间:
附:选票样张。
特此公告。
上海市 区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代章)
筹备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
筹备组组长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