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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处罚前告知书

2025-12-25 阅读:2964


  


  ┌───────────┬─────────────────────────────┐
  │    被告知人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地 址     │                             │
  ├───────────┼────────────┬─────┬──────────┤
  │    邮政编码    │            │  电话  │          │
  └───────────┴────────────┴─────┴──────────┘
  
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的下列行为:                     。
  已构成: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其专利号为:             。
  冒充专利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如被告知人对上述违法事实及处罚依据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的7日内陈述其申辩意见。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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