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文书

专利案件登记保存决定

2025-12-25 阅读:2864


  ___________:
  为查处专利案件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有关物品从    年  月  日  时起予以登记保存。
  本局将在自上述日期起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在登记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销毁、转移被登记保存的物品。
  特此决定。
  

知识产权局 (盖章)
  年  月  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