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氧水泡凤爪有毒
泡椒凤爪相信大家都不陌生,或多或少的也会有人吃过,其麻辣有滋、皮韧肉香的独特口味,一直备受人们的喜爱。但是,有些黑心厂商为了追求外表的美观,竟用双氧水进行泡制,如此,我国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呢?
2013年10月15日,警方在永嘉县碧莲镇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店内出售一种江苏生产的袋装泡椒凤爪,颜色比同类产品要白,怀疑用双氧水处理过,当即购买了5包此种泡椒凤爪。经检测,凤爪中过氧化氢残留量超高
顺藤摸瓜,警方找到了制造毒凤爪的窝点——江苏省盱眙百乐福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技术员商世允和检验员张礼桂落网。据查明,这家公司只生产一种卤制品——泡椒凤爪,每日生产量极大,一天要消耗掉三四吨鸡爪,每吨鸡爪能制造出100多箱泡椒凤爪,处理鸡爪用的双氧水日均一桶(25公斤)。这些用双氧水处理过的“毒凤爪”销往全国各地小超市,从2012年至2013年被查获时,该公司销售泡椒凤爪的金额为5300余万元。目前,这些毒凤爪均已下架退货。
据了解,双氧水是化学品过氧化氢的俗称,有极强的氧化性,人体吸食后易中毒或致癌,国家已明令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告诉大家,《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望生产厂家们能本着良心做事,不要最后害了别了,也害了自己。(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