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饼干已被购买者食用 营口工商部门:可申请10倍赔偿
消费者周女士7月15日在营口乐购超市购买到了保质期为7月13日的食品,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晨报讯(主任记者 吕业辉)知名国际商超企业乐购在营口经营2年时间,似乎一直“水土不服”。
如今,就连过期食品也开始对外销售。
昨日,营口市工商局南湖工商所已对其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过期威化饼干被孩子吃掉
昨日10时,营口市民周女士感觉有些饥饿,便从包里翻出两块“奥利奥”威化饼干并吃掉一块。当她无意中查看到手中威化饼干外包装上面的生产日期时不禁吓了一跳!
“生产日期是2012年7月14日的,产品的保质期是12个月。”周女士说,最令她担忧的是7月15日晚上,她的女儿和同学们吃掉了差不多30多块威化饼干。周女士称,这袋饼干是7月15日到乐购超市购买的。
昨日中午,下班后的周女士赶紧返回家中,发现孩子们吃剩下的威化饼干还有8块。周女士感到十分担忧,生怕孩子们会有什么不适。“如果被同学的家长知道我们给人家吃过期食品,就算是没出事儿,这脸面往哪里放啊!”周女士无奈地说。
出于对孩子们的负责,周女士还是将这一事件向其他三位同学的家长进行了通报。
消费者决定先曝光再索赔
昨日下午,周女士思考再三,决定将营口乐购超市出售过期食品的现象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以免有其他消费者受害。“至于赔偿问题,依照相关法律公正处理就好。”周女士说。
在周女士提供的证据上,记者看到,其于7月15日16时39分在营口乐购超市购买了散装奥利奥威化饼干0.542千克,在其剩余的8块威化饼干的外包装上,清晰地显示着产品的生产日期:2012年7月14日。
工商:将检查乐购超市的库房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将有关证据提供给营口市工商局南湖工商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在认真核对商品及购物小票后表示,这是典型的出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根据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该产品应该在7月13日下架。根据相关法律,超市会被处以所售商品等额处罚,但这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包括对超市库房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过期食品也要同时按价处罚。
对于消费者的赔偿标准,这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来看10倍处罚是没有问题的。”
昨日16时,记者致电乐购超市,但超市方面表示,一定要消费者将所购买商品及购物小票带到前台才会进行处理。由于工商部门需要购物小票进行办案,因此记者没有进一步与乐购方面交涉。
昨日17时,记者来到乐购超市,发现超市内冷冷清清,顾客稀少,三楼总计21个收款出口,仅有4个开放。一位工商人员表示,经常会接到消费者对乐购的投诉,主要原因不排除其由于经营冷淡所致。
(奖励读者金女士线索费100元)
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