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签包养协议遭曝光
喜欢看言情小说的网友都知道包养协议是什么,就是有钱的总裁包养情妇签的协议,然而现实生活中不缺少实例,一官员与一已婚少妇的包养协议就被曝光了,又不是言情小说的男主角,又没有爱情,签什么包养协议,耍什么酷,还是官员呢?节操呢?下限呢?素养呢?道德呢?党的纪律呢?
近日,网传“广西贵港市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包养情人”。网传帖子称,陶毅与一名已婚女子樊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张有双方签名的协议书复印件的图片。协议书包括男女双方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男女双方至少一星期见面一次,男女双方若发生矛盾,以书面形式分手等。记者向贵港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目前,陶毅已被免职,贵港市纪委已介入调查。
官员包养情人是腐败需严惩
官员也就是所谓的公务员了,当你将党的纪律置之于不顾,为了性的享受包养情人时就需想到有一天会曝光,会遭受惩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目前,这位官员已被免职,看来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包养情人,何必呢?(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