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宋祖英去金色大厅开坏头,文化部、广电总局管的多了,群众不满;一旦放开不管了,群众也不满。文化团体们拿着公家的钱去镀金,说白了就是缺乏行业自律。文化团体的身份一定要分清楚。市场化的文化公司我们干预不到,他们只要不违法,按照市场规则运作,我们都赞成。政府、军队的文化团体想出国演出就一定要经过审批。
事件回顾:
去金色大厅演出 我确实开了个坏头
“去金色大厅演出,我确实开了一个坏头!”9日上午,在“两会”政协文艺组分组讨论时,宋祖英针对现在国内扎堆在奥地利演出的现象,开展“自我批评”,呼吁加强国内文化艺术“走出去”的审核,以保障“文化走出去”的水准。
宋祖英说:“这些年来,我也在关注这方面问题。可以说,我国的演出团队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已经成为一种灾难了,不仅造成浪费,对艺术走出去不负责任,还对国家产生负面影响。”(来源于青岛晚报)
法邦时评:
出国演出需审批
对演出团队进行扶助不是不可以,只是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这种扶助更应体现为具体的文艺政策、制度,而不是凭借少数人的意愿由公帑买单,搞自娱自乐的对外演出。从这种意义上,思考宋祖英说的加强出国演出审批管理的建议,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制定出国演出尤其是“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审批规章制度。那我们不妨这样:想出去演出的艺术团体,要说明是人家请自己去的,还是自己主动去的;要说明是自己负责所有费用,还是有人替自己埋单;要说明自己担负费用的来源,是有人赞助还是国家资金。这样,谁该去,谁不该去,一目了然。这就如同出外考察,该去的,还得走出去;不该去的,一棍子打回去就得了。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金色大厅”的经不是宋祖英念歪的
@wendy_0016:纳税人的钱就被他们用来包超级大厅唱卡拉OK。
@梦澜望英祈愿好起来:宋祖英无愧于金色大厅,无愧于任何人。
@vwui:扎堆抢着去金色大厅演出,如不涉公款,是纯商业的市场操作,有何大惊小怪的,是人家自己愿意花钱;但如果涉及到公款镀金,那就要一分钱也要锱铢必较,一查到底: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资本。
结语:
人们只看到国人在金色大厅中扮演的角色,没真正了解其音乐底蕴。金色大厅在国人中的蝴蝶效应实际上是由社会价值观偏差结成的果。一定要从制度上监管好文化“走出去”政策。(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