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朱芳雨与妻子离婚的消息再次证实:无论多么坚固的爱情,在小三的面前,那都不是事儿。虽然,被一个曾经爱过的人背叛是一件很痛苦也很不公平的事。但是法律是公平的,如果在此刻选择离婚,无过错方在离婚上是有一定的“特权”的。
朱芳雨与妻子离婚
广东篮球名将朱芳雨与妻子胡美已经协议离婚,曾经的恩爱夫妻如今却劳燕分飞,让人唏嘘。胡美在个人微博上证实了离婚的消息,并暗示朱八有外遇,曾经原谅但最终还是以离婚结局。
胡美日前在微博上发布了个人声明,证实离婚消息的同时,暗示朱芳雨有外遇,“我曾经试着去原谅,但是被原谅过的男人,似乎总是记性不好,即使当时再痛哭流涕,过不几天也会忘得一干二净。我不能说服自己再次信任他,这是我永远也战胜不了的心魔,而他,也确实一次次让我失望。现在的婚姻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种,离婚后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好的,适合自己的男人,也许找不到,但机会是一半一半,如果不离婚,我这一生是百分之百不会再幸福。”
此外,胡美还表示孩子不应成为左右两个成年人之间关系的理由和借口,并透露两人协议离婚时,得到了一笔钱,但不够家庭财产的一半,而自己执意离婚是因为要解脱,不会再复婚,也不可能再做朋友。
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知名婚姻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婚姻部主任,曹成律师提示,在婚姻家庭中,如果对方违背夫妻的忠贞义务,重婚或非法与他人同居,大家是可以以此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可据此要求对方赔偿。
虽然对于离婚的消息已是司空见惯。可是面对劈腿的婚姻,总是对有过错的一方充斥着一种敌意。尽管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还是想惋惜的说,金钱对于婚姻的弥补,无疑只会让已冷却的感情更加如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