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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慧兰老公微博报喜 新生儿的法律意义(图)

法邦网     2014-08-29 阅读:203



日前,吴慧兰老公发微博称自己喜得贵子,保母子平安,收到许多网友的祝福。在此,我也祝他们家庭美满,愿孩子能健康成长。然而,孩子的降生是幸福的负担,希望他们能好好的享受这种虽然辛苦,却乐在其中的幸福。

吴慧兰老公微博报喜

28日上午10点28分,原国家体操队队员、现著名节目主持人莫慧兰顺利生产,产下5斤8两重的处女座宝宝“小布丁”,莫慧兰老公第一时间更新微博,表示母子平安,并感谢亲友祝福。

8月28日10点46分,莫慧兰老公更新微博:“2014-08-28上午10点28分,小布丁终于来这个世界见面了。5斤8两,母子平安。感谢各位亲朋好友的关心和爱护@莫慧兰谢谢您”,并附上一张莫慧兰手抚大肚的照片,网友纷纷留言祝福。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民事行为能力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知名婚姻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婚姻部主任,易轶律师提示,新生婴儿的出生,在使其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也使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了变化。之前可能夫妻之间只存在相互扶养的关系,但孩子出生后,夫妻间除了相互扶养,还要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社会调查研究表明,孩子会给一个家庭带来幸福感的提升。希望孩子到来,能让这对夫妻在婚姻的路上走的更加幸福。(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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