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7日上午,张国立之子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网友质疑张默涉毒案
去年7月29日,张默和另外两名友人因吸毒被警方查获。经初步审查,三人尿检均呈大麻类阳性,张默等对吸食大麻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据张默交代,三人曾十余次在自己或友人吴某某的居住地吸食大麻。
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9月4日,经依法审查,海淀检察院通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正式批准逮捕。从被查获到起诉,张默一案耗时182天。比和他有同样罪名的房祖名、李代沫时间跨度都长,这一点也曾引发媒体关注,也让不少网友质疑其中是否藏有猫腻。
立案侦查是否已过期限?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自批捕之日起,一般情况下在侦查机关的侦查立案期限是2个月,如果侦查不完,两个月后可报请上级侦查机关批准,再延长1个月。正常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正常审查起诉期限是1个月,如果审查不完还可以延长半个月。
审查起诉后,发现证据不够充分,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可以退到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则应当在30日内补充侦查完毕,送回审查公诉部门。送回后,如果公诉部门仍然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需要再补充侦查,还可以退回一次,以两次为限,再审查1到1个半月,再送回。如此算下了,张默从被捕到进入诉讼程序,还真没有超期。
刑期半年是重是轻
值得一提的是,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李代沫则获刑9个月,罚款2000元。那张默此次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到底是重是轻呢?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张默和房祖名相比,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吸毒被抓了,而且具体到案情,聚众吸毒的次数、容留他人吸毒的人数,这些都会对审判造成影响。此次对张默的处罚相比于其他案件,无论是量刑还是罚金,还是非常合适且有法可依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