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好男人”都“不忠”,也难怪张雨绮出轨,都能获封复仇女王。谁说女子不如男:男人会出轨,女人也能劈腿!婚姻虽不是只允许男人犯错,但是不管男人女人如此“报复”,真的好吗?
张雨绮获封复仇女王
风行工作室跟网友们约定的“周三见出轨大片”提前在周二晚就相见了——大片女主角是内地女演员张雨绮。剧情简单来说就是:丈夫王全安嫖娼被抓,妻子张雨绮嘴上说着要“共同面对”,身体却很诚实地靠在了一位神秘男士(有网友称是圈外商人,已婚)身上,而王全安此时还在看守所中。
令人意外的是,张雨绮出轨在网上居然赢得一面倒的叫好,还有人称这是最“大快人心的出轨”,狮子座的她俨然成了“复仇女王”。但也有网友冷静发声:老公不忠,妻子有选择离开的权利,但同样出轨能说是正确的做法吗?
同为出轨,谁将失去更多?
夫妻间互相忠实,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是,为了丈夫的出轨,而自己同样的选择劈腿,或者说选择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之旅,以此来“报复”!这样真的好吗?在这场相互的“出轨”战中,谁能笑到最后?
王全安嫖娼的婚外性行为,确实是对爱的不忠。虽然具体的法律后果如何,婚姻法并未给出直接的答复,但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似乎是对婚外性行为禁止的升级版,也是法律规定的离婚及获得相应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王全安的不忠,对换的离婚的惨剧,或许已经不言而喻;即使王全安幡然悔悟,不想离婚,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而且当达到“与他人同居”程度,给予张雨绮相应的损害赔偿也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当张雨绮同样以“出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时,其还能获得损害赔偿吗?从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看来,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或许还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抛开张雨绮婚姻里的是是非非,不管谁的出轨都是不对的。有个性的女人,人人都爱!但是,请你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真爱,可以吗?(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