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碧晨杂志大片
根据中国青年网,近日,新生代实力唱将张碧晨为《时装L'OFFICIAL》杂志拍摄的一组时尚大片惊艳亮相,不管是精致的妆容搭配烈焰红唇,还是慵懒随性的撩人姿态,无疑成为了早春一抹亮丽的风景。

曝光的照片来看,张碧晨或以身着冷酷深色套装搭配优雅复古红唇,将都市女人的精简、干练的成熟魅力彰显的淋漓尽致,或以身着牛仔与衬衫搭配随意慵懒的撩人姿态,眼神迷离却不失大气,芳菲妩媚的娇容使其游刃在两种截然不同风格中,化身集冷艳与热情于一身的“时尚新宠”。

据悉,张碧晨在去年不仅完成了人生第一场演唱会,还发行了自己的首张个人专辑《开往早晨的午夜》,一经发行便荣登各大音乐排行榜榜首,成绩傲人。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作为自饰者的张碧晨将犹如进击的女帝一般,继续前行,带给大家更多的惊喜,敬请期待。
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
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师或业余爱好者通过灵感,摄影技术等对自然、人物等客观事物进行描绘、供人欣赏的艺术作品。那么,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下面,律师365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摄影作品进人图片市场体现了摄影作品的社会价值,可以通过市场使摄影师的创作获得收益。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词异义同)为前提。摄影作品版权的归属问题对于摄影师十分重要,如果把并不拥有版权的摄影作品销售到图片市场上去,不仅赢得不了任何收益,还有可能引起一些纠纷。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谁是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三种情况:
1、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3、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不管摄影作品的作者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确认一幅摄影作品的版权归属,首先要看这幅作品是在怎样的状态下产生的。创作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不相同。
认定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要根据摄影作品诞生的不同情况来判断,摄影师们要了解如何以上内容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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