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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批评小时代 言论自由权的界限

法邦网     2013-07-16 阅读:462



人民日报批评小时代

人民日报批评小时代引人热议。80后作家郭敬明首次执导的电影《小时代》自播映后公众反响不一,电影的票房也是极大的,对于电影有支持的也有批评的。

《人民日报》7月15日24版发表题为《小时代与大时代》的文艺评论,文章先是对“80后”作家郭敬明抓住了目标受众表示认可,但随即话锋一转认为《小时代》让很多人产生了无法摆脱的不安,并在文中呼吁不能因票房有利可图,就无条件地纵容《小时代2》、《小时代3》等续集的出现。

言论自由权的界限

言论自由在联合国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定义为“人人有主张及发表自由之权;此项权利包括保持主张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收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即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公领域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虽然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但是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是对人们自由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不是对自由的奴役,而是对自由的拯救。从限制的对象来分类,可将言论自由的分类分为两类,即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及非针对言论自由的内容。 针对言论内容的限制主要服从以下四个原则:

1.伤害原则,又称密尔原则,既伤害他人原则。该原则由密尔首先提出,他主张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

2.父爱主义,又称亲缘主义原则,即一个人的自愿行为有时也不是自由的行为,当他的行为会使他自己丧失重大利益时,法律可以限制他的自由。树立强烈的保险意识。虽然言论自由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但是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是对人们自由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不是对自由的奴役,而是对自由的拯救。

3.冒犯原则,是指法律可以限制那些可能并不伤害他人的冒犯行为的自由。

4.法律道德主义原则,又称立宪伦理原则,是指法律应当限制违反道德的行为,法律可以并且应当禁止不道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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