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曝谢娜怀孕
谢娜怀孕的消息还没有得到其本人的证实,但是他的好搭档何炅已经露口风称谢娜年底生子,幽默风趣的谢娜,在荧屏上给上千万的人带来的欢乐,她和张杰的爱情一直被圈里圈外所看好,她怀孕也将会得到万千的祝福!
近日有网友爆料了一组谢娜在美国的照片,照片中,谢娜腹部微微隆起,疑似怀孕。早先就有谢娜陪张杰赴美实为养胎的传闻,如今这一组照片无疑成为了其怀孕的“铁证”,但谢娜还是极力否认,并在微博上发瘦照澄清谣言,声称是吃的太饱的缘故,并贴出了自己又蹦又跳的瘦照,暗示自己没怀孕。不管谢娜有没有怀孕,这些都是她个人的隐私,如果她不想公之于众,那么就应该保护她的隐私权。
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隐秘性,如果不具有这一特征就不是隐私。所以,已为公众中较大部分人知晓的个人情况,如外在的生理、性格特征、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等,就不属于“私人情况”。
在公共场所,任何人直接暴露在外的部分也不能成为隐私。即便是权利人有不想让他人知晓的私人信息,只要权利人自愿出现在公共场所,暴露在外的部分都不可避免地为他人知晓。正如某人在家里赤身裸体可以视为一种隐私,他人不得窥视,但如果他袒胸露背地走在大街上,就不能以隐私为由要求他人不得观看。因此,隐私权利人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可视为自愿公开其暴露在外的私人信息,公民在公共场合的活动往往被推定为其“默示允许”他人照相、摄像、录音等。
隐私权的客体包括:
(一)身体秘密。指身体隐秘部位即生殖器官和性感器官、身高、体重、健康状况、身体缺陷等。
(二)私人空间。即个人住宅及周围居住环境、私人专用箱包、日记等。
(三)个人事实。指个人生活经历、生活习惯、性格爱好、社会关系、学历、婚恋状况、家庭住址、电话、收入情况等。
(四)私人生活。指一切与社会无关的个人生活,如日常生活、社交、性生活等。
隐私权是一项绝对权,义务人须有不作为的尊重义务。侵权行为主要有:
1、侵扰。指未经他人许可或法律特许而侵入他人的隐私领域。如窥视他人夫妻生活、窥视妇女洗澡等等。侵扰是一种积极了解他人隐私的行为,不需以传播为要件。如果是权利人自愿告知或是行为人被动了解、无意中得知,则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扰。
2、非法公开。即对已知的他人隐私加以传播。公民的隐私虽然属于客观事实,但公民不愿意他人知晓,任何人不得使之公开为大多数人知晓,从而使权利人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失去生活的安宁和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