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虹飞被拘留
吴虹飞被拘留,仅仅是因为一条微博。虽然我们享有言论自由权,但是言论自由的行使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扬言要炸那么多地方,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据悉:女歌手吴虹飞在2013年7月21日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被北京警方拘留。现在,无论是普通用户、“意见领袖”还是传统媒体,其获取新闻、传播新闻、发表意见、制造舆论的途径都不同程度地转向微博平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利用和使用微博,的确应该有个规范。至少,不只是媒体从业者在使用微博信息时需要审慎严谨,一般的信息发布者也应该诚实守信,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发微博不得有违法律规定
利用微博发泄情绪,不是不可以,但不能违法。女歌手吴虹飞所发的微博,明显地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甚至于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虽然数小时之后她又发了条:“我想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旁边的麦当劳的鸡翅,薯条,馒头……”,算是对前一条微博作出的更正和解释,也可能是认识到前一条微博的错误,但其先前发的带有恐怖性质的微博已经被广泛转播,一定程度造成了社会公共秩序的混乱,警方对其拘留,一方面促其本人接受教训,另一方面对公众也有警示作用。
虽然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提倡和适合张扬的社会,但是再怎么张扬,也得有个底线。即使是在微博上,那也得有个度,因为微博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有时候它造成的影响比地震还要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