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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参加《开讲啦》 演讲受著作权法保护(图)

法邦网     2013-07-29 阅读:1172



林清玄参加《开讲啦》

林清玄参加《开讲啦》,台湾作家林清玄被称为“当代散文八大家”之一,在《开讲啦》的舞台上,跟青年朋友们分享人生经历和感悟。他诙谐幽默的谈话,使现场非常轻松活跃。

7月27日晚,林清玄做客CCTV中国青年电视公开课《开讲啦》。他以“不怕人生的转弯”为主题,鼓励年轻人一步一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他还用童年趣事向青年人诠释了对“幸福”的理解。最后,林清玄都用轻松的方式应对了青年代表的尖锐提问。

演讲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一项是口述作品,即以口头语言即席创作作品:演说、讲课、辩论等;如前所述(条例2.2)英美法等国家不承认口头作品,因没有表现的载体。例:陶令不知何处去,桃花园里可耕田。

演讲之所以可以作为著作权法的可以,还因为它具有了以下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或根据同一题材写出的小说或其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

2.可复制性:也就是能够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定下来,供他人利用;有载体:纸、录音、录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复制,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这样的节目值得一看,林清玄的书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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